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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官方微信发布《广东东莞港广物码头有限公司45% 股权转让预公告》。
转让标的为 广东东莞港广物码头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方为 广东省属国企广物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
据了解,早在2024年,该项目已在南方产权交易中心官网进行预公告,最终挂牌期满。
广物码头有限公司由 东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物物流有限公司、东莞市港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持股,分别持股46%、45%、9%。经营范围包括:港口经营;船舶代理业务;国内货运代理;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批发业、零售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公告,标的企业主要是建设运营广州港新沙港区 14#泊位工程项目,项目位于东莞麻涌镇广州港新沙港区二期。项目已完成部分前期审批手续。项目已取得相应的批复,根据交通运输部(交规划函〔2016〕628号)广州港新沙港区南部码头区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拟建1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岸线长302米,南侧岸线建设3千吨级驳船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5千吨级海轮设计)和2千吨级驳船泊位各1个,岸线总长286米。项目场地约234亩具体以国土部门核准内容为准,项目设计吞吐量320万吨,总投资9.4亿元。
目前由于受莲花山过江通道项目建设方案未能确定,项目暂时搁置,方案确定后即可继续推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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