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当地时间7月23日发布公告,宣布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所谓“强迫劳动”为名对60个国家和地区征收10%至12.5%的关税。新关税于美国东部时间7月24日正式生效,以替代当天到期的10%全球进口关税。此举立即招致多方反对,目前已有企业提起诉讼。
换汤不换药:美国为关税“续命”的连环套路
这已不是美国第一次变换名目加征关税。今年2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认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没有授权总统征收大规模关税。随后,美国宣布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所有国家征收10%的全球关税”,为期150天。如今150天期限刚到期,美国政府又搬出“301条款”为关税“续命”。
从《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到《1974年贸易法》,从“122条款”到“301条款”——当一种关税“走不通”,美国政府便迅速寻找新的征税理由;当一种法律工具受限,又立即启用另一种工具。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外交政策研究室主任肖河分析指出,美国此次行动的实质,是用301条款填补因最高法院裁定违宪而失效的“对等关税”缺口。“美国政府当初加征关税没有达到预期结果后,又重新回到传统的政策轨道。其间曾以122条款对全球加征10%关税的临时‘顶上’150天,如今则企图通过301条款实现长期稳定的制度性补位。”
差异化税率:覆盖60个经济体,中国适用12.5%
根据美方公布的征税方案,新关税实行差异化税率。已颁布法律“打击强迫劳动”的国家适用10%关税,加拿大、欧盟和英国等在此列;而中国、日本、韩国、瑞士、印度等其他贸易伙伴将被征收12.5%的关税。新关税覆盖约99.4%的美国进口商品,石油、天然气、化肥及部分食品与农产品可获得豁免。
美国贸易代表格里尔辩称,新关税措施能够让美国贸易伙伴执行与美国类似的“强迫劳动”产品禁令,“从而提高工人福利”。然而,在美国一轮又一轮滥施关税的过程中,这种诡辩话术已遭到多方抨击。
众声反对:多国强烈反弹,企业提起诉讼
新关税公告一经发布,立即引发全球广泛反对。
巴西政府第一时间表态,美国举动“武断且毫无道理”,称将立即启动应对机制,并将此事提交至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澳大利亚贸易与旅游部长法雷尔发表声明称,“这些关税毫无道理,与我们的自由贸易协定不符,应该取消”。新西兰总理拉克森在社交平台发文谴责美国的新关税措施“极度令人失望”,强调美方调查并未提供实质性证据。
欧盟方面,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贝恩德·朗格公开批评,美方以此指责欧盟打击“强迫劳动”不力“十分荒谬”,这种做法是“先决定征税,再寻找合适的法律依据”。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卡拉斯质疑美方征税理由,称有关欧盟在强迫劳动管控方面存在缺陷的指控毫无根据。
日本政府称“感到遗憾”,日本内阁官房长官木原稔强调日本的产业与贸易活动均依循国际规则。韩国政府表示将同美方积极协商。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例行记者会上应询表示,中方在中美经贸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明确的,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关税措施,关税战、贸易战不符合任何一方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新关税生效当天即有消息显示两家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诉讼。美国总统特朗普则坚称“新关税措施经得起法律审查”,称政府转而采用“另一种长期以来多次使用的法律路径”。
分析:关税“停不下来”的恶性循环
有分析认为,美国不顾国内外反对,持续为关税“续命”,实质是美国政府难以解决制造业竞争力等深层次问题,只能越来越依赖关税。这种“停不下来的”关税是一种恶性循环,只会进一步推高通胀、增加企业经营和民众生活成本。
不少国际法学者表示,采用“301条款”延续关税,本质上是将美国国内标准和单边规则强加于其他经济体,缺乏国际法依据,背离多边贸易体制规则。这不仅增加了全球企业面临的政策不确定性,也削弱了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规则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7月22日发布的最新《全球贸易动态》,已将贸易政策不确定性、地缘政治紧张局面和单边限制措施列为当前国际贸易面临的主要风险。报告特别提到,部分国家加征关税等措施,正在削弱全球贸易体系的稳定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此前也警告,保护主义升级将抑制投资、降低生产率增长,并推高全球供应链成本。
分析人士指出,当关税理由可以不断更换、贸易规则可以随时修改,受到冲击的不只是全球贸易增长前景,更是国际社会对多边贸易体系和规则稳定性的信心。美国政府近年来几乎把所有法律工具翻了个遍,动辄拿出各种尘封已久的法律条款或以“国家安全”等名目征税。国际社会担忧的已不仅是一项项新的关税措施,而是美国保护主义不断突破边界、单边主义持续侵蚀多边贸易规则的危险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