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凌晨,交通运输部印发《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
2025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了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中国公司拥有或运营的船舶、中国造船舶、中国籍船舶加收港口服务费。此举严重违背了世贸组织规则和中美海运协定,对中美间海运贸易造成严重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经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决定将于10月14日起对涉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这是维护中国产业和企业合法权益和国际航运公平竞争环境的正当举措。《办法》是落实《公告》的具体安排。
《办法》共十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收取范围、收取标准、收取主体、缴费航次、缴费要求、信息核实、违规处理、动态调整、解释部门和施行时间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由中国建造的船舶、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的具体规定。《办法》对于船方或其代理人在船舶预抵中国港口前向海事管理机构通报信息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办法》明确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
具体办法如下:
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公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规,维护我国航运业发展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国际海上运输、靠泊中国港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船舶,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一)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
(二)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
(三)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
(四)悬挂美国旗的船舶;
(五)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中由中国建造的船舶免于缴纳。仅进入中国船厂修理的空载船舶,以及其他经认定予以豁免的船舶免予缴纳。
第三条 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具体收取标准如下(不足1净吨的按1净吨计):
(一)自2025年10月14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400元人民币计收;
(二)自2026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640元人民币计收;
(三)自2027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880元人民币计收;
(四)自2028年4月17日起靠泊中国港口的,按每净吨1120元人民币计收。
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每年4月17日为年度计费周期起始日。
第四条 船舶特别港务费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第五条 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的,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一年内挂靠中国港口超过5个航次的船舶,前5个航次需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凭前5个航次的缴费信息后续航次不再收取费用。
第六条 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在船舶预计抵达中国港口7日前(航程不足7日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如实向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通报船舶的建造国、悬挂国旗、所有人、经营人、租赁情况、本航次拟挂靠港口等信息,并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
第七条 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所有预抵港船舶情况进行核实,发现涉嫌瞒报、漏报第六条所列船舶信息的,应当责成船方或其代理人补报信息。
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缴清船舶特别港务费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办理进出口岸手续。
船方或其代理人逃避缴纳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对于已经驶离中国港口的船舶,下次挂靠中国港口前应当补齐欠缴的费用。
第九条 船舶特别港务费收取范围、标准和起讫时间等将视情动态调整。
第十条 本办法由交通运输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一时间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官网发布了《船舶涉美信息报告表》申报指南。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在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时,将《船舶涉美信息报告表》与进口岸申请材料一并提交海事管理机构。
指南明确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船舶运输工具—进境(港)动态申报—附件管理”模块提交相关材料。
据了解,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去年4月发起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的301调查。2025年4月17日,美方公布了301调查最终措施,决定对中国船东和运营商、中国建造船舶以及在美国以外任何地区建造的汽车运输船收费。相关费用将在180天的宽限期结束后开始征收。
根据这一计划,USTR将根据中国船东及运营商每航次进入美国港口的船舶净吨位实施收费。收费标准为每净吨50美元,并在接下来的三年内按特定递增幅度逐年上调,到2028年上调为140美元。
对于在中国船厂建造的每艘船,无论船东/运营商国籍,也将按照每净吨或每卸载一个集装箱征收费用(取两者中较高者)。起始收费标准为每净吨18美元,到2028年将增至33美元;或者是每集装箱征收120美元,到2028年增至250美元。每艘船每年最多收取5次。
按最新方案设置的递进征费机制测算,1艘中国船厂建造的10000TEU集装箱船停靠美国港口将被收取每航次120万美元的港口费用(约合人民币854.58万元),到2028年将增至2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780.37万元)。
针对美国的301条款行动,国务院总理李强在9月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性业务的经营者、船舶或者船员采取或者协助、支持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除有关条约、协定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救济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宣布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拥有船舶所有权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运营的船舶;美国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表决权、董事会席位)的企业、其他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悬挂美国旗的船舶;在美国建造的船舶,由船舶挂靠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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